113年清明期間防火宣導執行計畫

本年度以「除草不用火(攜回丟棄)」、「紙錢不燃燒(放集中燃燒處或以功代金)」、「爆竹不燃放」、「菸蒂不亂丟」及「垃圾要帶走」等為防災宣導之主軸,並敬請備妥水桶(袋)或保特瓶儲水上山掃墓,以熄滅餘燼,預防山林田野火災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