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名稱 |
南投縣信義鄉愛國國民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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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導項目 |
視導內容 |
檢核結果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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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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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註1) |
1-1學生編班作業流程 相關法規: 1.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2.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標準 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調整班級人數或提供人力資源及協助辦法 |
◎1-1-1學生編班方式能採用下列方式擇一辦理,以落實常態編班:1.依測驗成績高低以S型排列、2.公開抽籤、3.電腦亂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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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統一辦理編班作業 說明:依註1規定,本校各年級總班數僅1班,免進行此項目視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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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編班後補報到之新生或轉學生,優先編入學生人數較少之班級;班級人數相同時,採公開抽籤方式分配就讀班級。(註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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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統一辦理編班作業 說明:依註1規定,本校各年級總班數僅1班,免進行此項目視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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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特殊班級(特殊教育班級、藝術才能班、體育班、技藝教育專班及其他)能經地方政府核定設立(檢附設班核定公文),並依規定辦理招生或鑑定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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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無特殊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核計) 說明:依註1規定,本校各年級總班數僅1班,免進行此項目視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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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導師編配作業 相關法規: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 |
◎1-2-1 學校能於學生編班名冊公告日起7日內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級任教師),導師編配完成後,能立即於校內公告至少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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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方式: □自辦 □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機關統一辦理編班作業 說明:依註1規定,本校各年級總班數僅1班,免進行此項目視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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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學校於辦理導師編配抽籤時,能邀請學校教師會代表(無教師會者,由年級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會代表出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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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由地方政府統一辦理編班作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核計) 說明:依註1規定,本校各年級總班數僅1班,免進行此項目視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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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藝才班導師不具備所任教班別之藝術專長,應以公開抽籤方式編配導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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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無特殊班,此項目檢核結果以「是」核計) 說明:依註1規定,本校各年級總班數僅1班,免進行視導此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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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課程教學規劃及實施 |
2-1 依課綱之規定排授課 相關規範: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 2.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
◎2-1-1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節數)之學習節數能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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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校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規劃排課,各領域和彈性學習課程之學習節數皆符合規定。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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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各領域學習課程能依照課程綱要及課表授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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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校依課程綱要及排定課表授課各領域學習課程。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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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各彈性學習課程能依經備查之課程計畫及課表授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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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校依經校內課程發展委員會及備查通過之各年級彈性學習課程計畫及課表授課。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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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學習評量實施 |
3-1依據課程計畫之進度、教學與評量目標設計多元評量方式,並建立定期評量命題及審題機制 相關規範: 1.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2.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3-1-1學校能提供鼓勵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之支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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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校提供教師設計及實施多元評量之支持措施,含專業發展支援、評量資源協助、跨領域合作及成果分享。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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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學校未在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辦理學生學習評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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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校未於上午第一節課前、課間、中午休息時間辦理學生學習評量。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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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學校對學習狀況需協助的學生,能訂定並落實預警、輔導措施;並對學習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有其補救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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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校訂定「南投縣信義鄉愛國國民小學學生成績預警、輔導機制及補救措施實施辦法」及「南投縣信義鄉愛國國民小學成績評量輔導小組設置及運作要點」。 2、配合教育部辦理學生學習扶助計畫,每期固定開班,即時提供學習支持。 3、籌組教師專業對話社群及召開領域教學研究會提案討論未達及格基準者之可行性策進協助作為。 4、落實課中課後差異化教學,適性引導未達及格基準者。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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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學校能建立定期評量命審題制度,訂定命題及審題規範,並落實辦理,確保評量品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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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校訂定「南投縣信義鄉愛國國民小學定期評量命題暨審題機制實施要點」,並依要點落實執行,維持評量品質。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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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定期評量命題審題負責教師能遵守迴避原則,未擔任其子女就讀年級試題的命審題工作。(註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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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校訂定「南投縣信義鄉愛國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要點」,註明命審題教師迴避原則,並依要點遵守執行。 2、目前校內各年級學生無教職員子女。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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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遵守定期紙筆評量相關規定 相關規範: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3-2-1學校定期評量,以全校行事曆統一安排為前提,紙筆測驗次數,國民小學一年級及二年級,每學期至多二次,其餘年級,每學期至多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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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校定期評量統一安排並載明於全校行事曆中,包含一至六年級紙筆測驗每學期兩次。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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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學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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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本校及教師未公開呈現個別學生在班級及學校排名。 2、獎項以表現優異及表現進步表述。 3、學生成績單僅列個人成績,無涉及相關排名資訊。 檢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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